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28来源:本站原创作者:财务科点击:1535 字号: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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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楚雄州人民政府举办的,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政府疾病预防控制、为卫生监督执法提供技术支撑、为满足社会需求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等职能。具体履行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等七大职能职责。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出抓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一是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总策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安全规范有序开展新冠疫苗接种。二是抓好艾滋病、结核病、麻风病等重点传染病防制工作,确保全州传染病发病率继续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三是做好克山病、云南不明原因猝死等地方病及寄生虫病防治工作,巩固消除成果。

2.强化免疫规划规范管理。指导各县市做好免疫规划工作,加强麻疹、AFP等主动监测,努力与全省同步实现消除麻疹目标,巩固维持全州无脊灰状态,提升工作质量。

3.继续提升疾控能力。一是主动融入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疾控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开展学术科研;二是持续提升监测检测能力,认真做好霍乱、流感、手足口病等疾病监测,全面开展“五大卫生”监测工作,为疾病防控和卫生应急提供科学依据。三是提高卫生应急能力,提升保障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完善方案预案,强化应急值守,全面做好应急准备。

4.努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全面提升疾控包服务质量。提高人均期望寿命相关数据的报告质量,及时向政府提供可靠的科学数据。全面做好中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工作,提升服务质量。

5.深入实施健康楚雄行动。一是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生活“八条新风尚”,加强对县市创卫工作指导。二是充分利用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加强健康教育和对外宣传;做好健康素养监测工作,提高健康素养水平,助力健康楚雄建设。

6.努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积极推动健康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扶贫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有序推进。

7.强化党建引领,加强质量控制。旗帜鲜明讲政治,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行业作风建设,加强质量控制,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安全生产、生物安全、综治维稳、扫黑除恶、意识形态等工作,确保全年疾控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科研教育管理科、后勤科5个内设机构和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3.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5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665.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6.99万元,占总收入的88.4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25.33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9.12%;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3.13万元,占总收入的2.42%。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93.11万元,增长2.04%,其中:一是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470.69万元,增长12.8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事业收入比上年减少47.63万元,下降 10.07%,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社区门诊收入减少,事业收入减少。三是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329.96万元,下降74.47 %,主要原因是州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拨款减少,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692.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3.23万元,占总支出的72.73%;项目支出1279.59万元,占总支出的27.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增加62.77万元,增长1.36 %,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总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13.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2.26万元,增长8.32%。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工资、新增外聘人员工资、核增一次性绩效奖励工资比上年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50.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2.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79.5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9.49万元,下降 13.49%,主要原因2021年疫情常态化,疫情处置项目资金减少,所以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210.5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92.94万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674.48万元;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处理175.62万元;食品安全监管项目2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26.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94%。与上年对比增长470.69万元,增长12.87%。主要原因2021年退休 7人,新增参加工作3人,导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74.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2%。主要用于离退休职工工资、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74.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支出,在职人员公用经费,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1.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纳全年住房公积金支出、购房补贴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25万元,支出决算为50.99万元,完成预算的295.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9.47万元,完成预算的329.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的55.5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全州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需要,为确保疫苗运输储存及时有序开展,经州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下达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购置1辆疫苗运输车,车辆购置费支出34.47万元,是导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35.16万元,增长222.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3.93万元,增长21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3万元,增长422.1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购置新冠疫苗冷链运输车1辆,车辆购置费增加,二是今年上级部门和基层业务督导、标本运输等业务工作频次比去年同期明显增加,公务接待频次也随之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47万元,占97.03%;公务接待费支出1.52万元,占2.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4.47万元,购置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下级业务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县级业务往来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楚雄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于事业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资产总额6443.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9.6万元,固定资产6023.6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42.64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68.0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25.2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4项,账面原值76.92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6.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4.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6.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专款安排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指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等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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